一、教职工户口迁入学校(需要材料)
1.本人原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省人社厅批文(或人事处在职证明);
3.保卫处户口接收函。
另外,教职工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
二、学生户口迁入学校(需要材料)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思雅派出所户籍室联系电话:0851-88308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