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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内户籍迁移须知
发布时间:2016-09-08
文章来源: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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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条件
符合相关条件均可申请。
二.审批程序
1.业务申请人提出申请;
2.辖区派出所审核相关材料;
3.报贵安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批;
4.审批结果反馈派出所,派出所办结。
三.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署名处需手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省人事部门录用文件;
4.学校人事处的接受函(单位聘用证明);
5.农业户口需要:①申请农转城审批表;
②申请入户批示表;
非农业户口需要:申请入户批示表。
备注:
1.不用回现户籍所在地开迁移证;
2.只需将以上1-4项资料备齐后到保卫处户籍科领取申请入户批示表并填写;
3.到思雅派出所(中医学院内)找所长、责任区民警签字后送到贵安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轻工职业学院旁)思雅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入户。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
2.《黔党发(2013)4号文件》。
五.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的,由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办理。
保卫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