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确定2021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获资助项目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于2021年成功获批1项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别区域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现名称为“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项目执行期为三年(2021-2023年)(详见附件1)。
为确保2023年项目顺利实施,现将2023年度项目留学人员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留学院校及申请条件
(一)留学身份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人,可申请资助36-48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教职工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人,可申请资助6-24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2022级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人,可申请资助3-12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二)留学院校级选派专业
马来西亚理工大学: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统计学类等。
马来西亚拉曼大学: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统计学类等。
(三)申请条件
因国家留基委尚未公布2023年遴选工作通知,相关遴选条件暂参照《关于启动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遴选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具体请登录国家留学网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157)查询。
1、年龄要求
攻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资助条件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申请攻读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者应为在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学术潜力等方面表现突出。
3、外语水平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基委规定要求。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优异者择优选派。
申请项目师生均需具备较好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完成在外学习期间英文课程的学习内容和相关科研工作。
4、其他
本项目优先推荐已获得录取通知或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要求的师生报名。
二、申请流程
(一)材料提交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3)和个人申请材料(两封专家推荐信〈中、英文>赴外学习研修计划〈中、英文>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交至所在学院。
(二)所在单位推荐
10月31日前,各单位完成对本单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将单位推荐函(含推荐名单)、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个人申请表、个人申请材料等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花溪校区立德楼315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通过OA统一发送至李志伟老师。
(三)校内复审、推荐
学校组织对各学院(部)推荐的申请人进行复审,择优向外方院校推荐人选,与外方院校联系沟通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发放和联合培养计划制定等事宜,并按要求统一协调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录取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可对留学人员提供相应留学资助和一次国际往返旅费。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与联系
(一)相关项目问题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区域问题研究项目专栏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80);
(二)如有其他疑问,请向国际交流合作处咨询(联系人:李志伟联系电话:18811005087)。
附件1:关于确定2021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获资助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贵州财经大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出国留学申请表(教师用表).docx
附件3:贵州财经大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用表).docx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9月27日
一审:刘正江
二审:陈艺文
三审:周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