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儒魂商才”综合素质教育学分认定标准中“素质提高类——学校组织的理论与人文类竞赛”的认定标准,本次大赛学分认定方式如下:
1、初赛(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及参赛奖1分;
2、全国总决赛(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优秀奖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