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提高我校科学研究水平,鼓励合作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经科研处认真研究,拟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奖励制度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配套经费按贵财发【2011】51号文执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学科积分按600分计算。
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可设4个子项目,其子项目负责人享受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奖励待遇。即学校出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同等金额研究经费及100%配套经费,子项目负责人学科积分按200分计算。
特此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处
2012年6月28日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处电话:0851-8510960 传真:0851-8510960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邮编550025